輪胎使用須知
- 同一車輛須使用同一種類、構造、尺寸的輪胎,但若新車廠有依軸別指定使用不同尺寸的輪胎時,請依指示使用。
- 使用內胎尺寸需和輪胎尺寸相同,並應使用適合車輛輪圈之汽門嘴。
- 空氣壓若太高或不足,皆會影響輪胎正常功能,而有致成事故之虞
組裝輪胎時之最大空氣壓力:
輪胎 轎車用輪胎 輕型卡車用輪胎 小型卡車用輪胎 4PR 6PR 8PR 4PR 6PR 8PR 輻射層 300
(3.0)- - - - 400
(4.0)600
(6.0)交叉層 300
(3.0)300
(3.0)400
(4.0)500
(5.0)300
(3.0)400
(4.0)550
(5.5) - 要經常檢查輪胎充氣壓力,有不足時應隨時補充。
- 請勿使用外傷已深達簾子布層或橡膠已有破裂傷痕之輪胎。
- 輪胎剩餘溝深,如達到(或低於)磨耗指標1.6mm時,請更換新胎。
- 請確認輪圈是否有龜裂、變形等損傷及是否有明顯腐蝕現象。
- 為防止輪胎之損傷,行駛時輪胎之側面應避免接觸步道邊緣及道路上突起物。
- 行駛中,若感覺有操作不穩或者異樣的聲音、振動產生時,請儘速於安全場所停車,點檢車子輪胎